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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地理》与网信办吵架记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9-11-08
《私人地理》网站的工作人员想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发到各大网站的论坛,所有网站都发不出去。特别是《鲁炜主任,哪里有下蛋的公鸡卖?》这篇文章,天涯论坛,凯迪社区,不仅不让发,立即把发资料的注册号删掉。
那一刻,《私人地理》网站在冰冷的互联网领域孤独到了极点。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9-11-08
空喊是悲凉的,还会带来无尽的悲凉。我决定走法律程序,起诉这份红头文件牵涉到的三个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9-11-08
我开始准备资料,亲自写起诉书。我先给了那个律师事务所100元咨询费,从白发苍苍的老律师那里知道了问题的关键点。回来后,网上搜索各种案例以及起诉书样板,一口气写好,拿到另外一个律师事务所给一位女律师瞧瞧,又给了100元咨询费。这下明白应该怎么干。

2015年3月19日拿着起诉状就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想一口气弄个大的。先过安检,然后去二楼立案厅,高院法官简单看了以后,让去找成都中院的法官。这次,是一个女法官接待的,女法官把起诉状快读一遍,让把日期调整为当天的,提醒在署名处亲笔签自己的名字,就收下了全部资料。看来,我写起诉状是及格了的。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9-11-08
2015年3月19日交起诉书到成都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3月20日就初步立案了,神速!意想不到!——因为,人大会召开以后,成都是试点最高法的司法改革地之一。

原告:《私人地理
被告: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牵涉到第三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
类型:行政诉讼
立案:2015年3月20日立案
进展:等待主审法官进一步通知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9-11-08
在正确的道路上做正确的事的时候,遇到更好的政策。

2015年04月01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其中有这么一段:
会议审议通过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
会议强调,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目的是要通过改进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保障当事人诉权。人民法院要明确登记立案范围、规范登记立案程序、健全配套机制、制裁违法滥诉、强化立案监督,逐步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司法规律的立案登记制度,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增设门槛”等现象。要强化法治意识,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坚决杜绝干预、阻挠人民法院依法立案现象发生。要加强诉讼诚信建设,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维护正常立案秩序。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9-11-08
2015年4月3日,我接到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通知,让下周二去领立案受理通知书以及缴费通知书。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9-11-08
2015年4月7日,我领了两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一份起诉不作为,一份起诉赔偿,总共交了50元诉讼费。
(2015)成行初字第148号:你起诉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行政其它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
(2015)成行初字第149号:你起诉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赔偿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

第三人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9-11-08
2015年4月7日,我是原告,领到两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同样的,四川省通信管理局作为被告,也会领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

肯定,100%,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接到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开始懵逼得一塌糊涂,然后又鬼火万丈冒。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根本不知道《私人地理》网站究竟哪里出了问题,只是盲目的发红头文件关闭《私人地理》网站,在红头文件里荒唐的让《私人地理》网站负责人去向另外一个主管单位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悔过。

这么荒唐的事竟然发生了,只有互联网领域才会发生,它的管理体系还属于“胎盘”时代。

另外,这份互联网“圣旨”,牵涉到两个独立的大部:国家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下属单位,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下属单位。原本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事情,竟然让工业和信息化部去发红头文件执行,解释权又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所有的律师看见这份互联网“圣旨”,都觉得这个讲究法制的时代能够发出这样的行政文件简直不可思议。

关键,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私人地理》网站把“荒唐到极致”的事起诉到成都中级人民法院,遇到好时节法院也立案了。
但是,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接到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就不是什么好玩的了,必须汇报给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你们让发的红头文件发了,可是法院的传票也来了。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9-11-08
接下来几天,我收集整理了在中国境内最活跃的新闻期刊和新闻网站的联系方式,包括财经、凤凰周刊、三联周刊、金融时报、联合早报等,打电话告诉他们已经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诉到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目前立案。
根据记者们的要求,我把基本资料以传真、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送达。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9-11-08
不久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习近平的讲话:执法部门更要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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