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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地理》与网信办吵架记

级别: 风云使者
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文艺座谈会。会议中第一个发言的代表中国作协主席铁凝就说,这让她想起了“72年前那次著名的延安文艺座谈会”。人民日报文艺部公众号曝光一个完整的与会者名单,看看这豪华的阵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人认为这是自72年前延安文艺座谈会之后中国最重要的文艺盛会了。巧合的是,此次出席会议的文艺界代表总人数,也恰好是72,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
然后,10月17日这篇标题叫《习近平文艺工作座谈会72名与会者完整名单曝光》文章发表了出来。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9-11-08
2019年11月8日16:00,WWW.CCGEO.COM再次开通。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9-11-08
   2019年3月2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鲁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鲁炜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鲁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鲁炜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及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鲁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鲁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私人地理》网站与网信办的这场架,终于落幕了。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9-11-08
接下来,四川省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希望找一个时间大家坐下来聊一聊。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9-11-08
然后,四川省公安厅网监的警官打电话给我,希望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大家坐下来谈一谈。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9-11-08
2015年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紧急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

以前,不管有没有可靠证据,互联网管理部门想关闭谁就关闭谁,可以不讲任何理由和完全不听解释。约谈规定出台,说明中国前期的互联网管理还是太简单粗暴,需要适当调整。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9-11-08
不久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习近平的讲话:执法部门更要懂法!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9-11-08
接下来几天,我收集整理了在中国境内最活跃的新闻期刊和新闻网站的联系方式,包括财经、凤凰周刊、三联周刊、金融时报、联合早报等,打电话告诉他们已经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诉到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目前立案。
根据记者们的要求,我把基本资料以传真、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送达。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9-11-08
2015年4月7日,我是原告,领到两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同样的,四川省通信管理局作为被告,也会领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

肯定,100%,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接到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开始懵逼得一塌糊涂,然后又鬼火万丈冒。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根本不知道《私人地理》网站究竟哪里出了问题,只是盲目的发红头文件关闭《私人地理》网站,在红头文件里荒唐的让《私人地理》网站负责人去向另外一个主管单位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悔过。

这么荒唐的事竟然发生了,只有互联网领域才会发生,它的管理体系还属于“胎盘”时代。

另外,这份互联网“圣旨”,牵涉到两个独立的大部:国家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下属单位,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下属单位。原本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事情,竟然让工业和信息化部去发红头文件执行,解释权又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所有的律师看见这份互联网“圣旨”,都觉得这个讲究法制的时代能够发出这样的行政文件简直不可思议。

关键,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私人地理》网站把“荒唐到极致”的事起诉到成都中级人民法院,遇到好时节法院也立案了。
但是,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接到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就不是什么好玩的了,必须汇报给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你们让发的红头文件发了,可是法院的传票也来了。

级别: 风云使者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9-11-08
2015年4月7日,我领了两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一份起诉不作为,一份起诉赔偿,总共交了50元诉讼费。
(2015)成行初字第148号:你起诉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行政其它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
(2015)成行初字第149号:你起诉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赔偿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

第三人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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